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新冠疫情 > 新冠疫情防控

六安电大2021秋季开放教育期末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1-12-14 10:00 信息来源:六安电大 作者:教务处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校开放教育期末考试防疫工作,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疫情,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考试期间的传播、蔓延,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提升处置能力,从严从细抓好源头防控,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新冠肺炎疫情不发生校园内蔓延,保障考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应急处理措施

1.考前“申码”、“转码”不成功的考生情况。考生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健委、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学校依据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根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综合研判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或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的条件;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健委、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学校依据评估建议,根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或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4.进入考点考场时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检测,在体温检测过程中,疫情防控组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人员开展应急救助。如经过检测、复测和水银体温计测量后体温仍为异常的,须经考点疫情防控组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或承担考试工作的条件。经综合研判,不具备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经综合研判,具备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的,应由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带领,从疫情防控专用通道直入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并应及时上报属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

5.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楼层引导员测量体温,如果低于37.3度,由监考教师告知考生体温,并安慰考生继续考试。如果高于37.3度,由考点疫情防控小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立即报告属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两名疫情防控组的专业人员带领考生(保持2米)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生自带试卷、答题卡和考试用具)继续考试,考点的备用监考教师做好个人防护承担监考工作。从普通考场转移至本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转移时耽误的时间经国开批准后可予以补齐。科目考试结束后,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6.启用的隔离考场和异常考生答卷处理。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7.隔离考场安排。当考点的每一间备用隔离考场安排满4人,仍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时,由所在考点立即向省校考试主管部门报告,并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协调增设其他场所作为隔离考场。

8.异常情况处置。考试过程中,考生因病需去医院就诊者,应及时拨打“1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